11月13日上午,平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了局、服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以及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长、业务骨干,一起学习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以下简称《保障法》),并对全县普法宣传和执行《保障法》进行了部署。
《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1日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退役军人保障法包括总则、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激励、服务管理、法律责任、附则10章,共85条。退役军人保障法明确规定,尊重、关爱退役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关心、优待退役军人,加强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建设,保障退役军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会上,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希同志进行了领学,并指出,《保障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退役军人的专门法律,明确规定了广大退役军人普遍关心的政治、生活待遇等一系列问题,是对广大退役军人送出的“大礼包”。
陈希要求,各单位协助指导全县各人民团体、县直各企业事业单位学习贯彻《保障法》。要求基层服务站要积极组织开展好学习宣传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学习《保障法》,让《保障法》在平南县生根落地。